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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财资函〔2024〕47号】陇南恒丰资产评估事务所变更备案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30   来源:   部门:甘肃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浏览次数:709

陇南恒丰资产评估事务所变更事项备案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备案。变更备案的相关信息如下:

一、陇南恒丰资产评估事务所的合伙人变更为张新强(出资30万元,出资比例60%)、任海云(出资19.5万元,出资比例39%)、陆志湖(出资0.5万元,出资比例1%)。

二、组织形式为普通合伙。

三、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张新强。

相关信息已录入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可通过财政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甘肃省财政厅

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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