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基层组织
建设年工作布置视频会的通知
会行党办〔201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协会)党组织:
为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意见》(中组发[2012]6号)和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视频会会议精神,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定于2012年2月15日(周三)召开注册会计师行业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布置视频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形式和地点
会议通过中注协远程教育系统采取“一竿子到底”方式向全行业直播。
主会场地点: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办公楼11层报告厅。
分会场地点:各省(区市)注协远程教育教室;同时,各省级行业党组织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在地市级城市设立分会场。
二、参加人员
(一)主会场参加人员
1.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在京委员;
2.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党委负责同志、党委委员;
3.在京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负责同志。
(二)分会场参加人员
1.各地行业党组织负责同志及党委委员;
2.各地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负责同志。
三、会议时间
2012年2月15日(周三)上午8:40—9:15。
四、主会场报到时间和地点
1.报到时间:2012年2月15日上午8:20以前。
2.报到地点: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办公楼11层报告厅(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
五、分会场安排和注意事项
1.请省级行业党组织统筹落实分会场安排,各分会场组织参会人员提前到场,保证会议效果。
2.请于2012年2月13日12:00前,将分会场设立地点及联系人名单(见附件1)反馈至中注协信息部,并组织人员进行系统测试。测试及会议登录方式请见附件1中的说明。联系人:周京,联系电话:(010)88250303,13683177889;传真:(010)88250060;电子邮箱:zhoujing@cicpa.org.cn。
3. 请汇总本省(区市)参会主要领导和参会人数情况(见附件2),并于2012年2月14日17:00前反馈至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办公室。联系人:孔祥燕,联系电话:(010) 88250346,13810906543;传真:(010)88250348;电子邮箱:71cpa@cicpa.org.cn。
附件:
1.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布置视频会分会场联系人名单回执;
2.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布置视频会参会回执。
二〇一二年二月九日
附件:1.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布置视频会分会场联系人名单回执.doc
附件:2.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布置视频会参会回执.doc
附件:3.关于召开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布置视频会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