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的财务管理工作,强化内部管理,规范管理行为,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调动事务所财务人员工作积极性,逐步实现财务管理规范化、程序化、精细化,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我会决定在全行业开展“事务所财务管理先进单位”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参加本次评选活动的对象为2014年12月31日前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
二、评选条件
(一)严格执行《会计法》等相关规定,会计基础工作扎实、会计核算规范;
(二)在规定期限内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管理系统报表子系统”、“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财务报表系统”的要求报送报表;
(三)票据管理规范,收入据实开票且与防伪报备系统收入一致;
(四)支出规范且结构合理,依法纳税;
(五)足额按时缴纳会费;
(六)建立健全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七)事务所相关财务指标在全行业处于领先地位;
(八)针对财务报表提出高质量的事务分析研究说明;
(九)事务所年报必须经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三、评选时间及程序
(一)评选时间
自2015年起,每年评选一次,时间为4月1日-4月30日。
(二)评选程序
1、条件初审。每年4月1日-4月10日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事务所将进入初审名单并在协会网站公布。(权重30%)
2、现场核查。协会牵头组织专人对通过初审的事务所进行实地核查,核查结果供评委作评选参考。(权重40%)
3、评委评选。由协会组织有关专家,根据事务所报表报送情况进行打分。(权重30%)
4、综合评比。按综合得分高低确定等次一等奖1家,二等奖3家,三等奖6家,评选会计师事务所6家、资产评估机构4家。
四、奖励
(一)由协会授予荣誉证书,并通报表彰。
(二)获得一等奖事务所奖励5000元,获得二等奖事务所奖励2000元,获得三等奖事务所奖励1000元。
甘肃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甘肃省资产评估协会
201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