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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5年 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17   来源:甘肃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部门:甘肃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浏览次数:253

全省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注册会计师协会自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财会〔2024〕27号)精神,强化行业协会自律监督,规范注册会计师执业行为,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99号)和《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会协〔2008〕9号),结合《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注册会计师行业常态化治理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5〕15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25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以下简称年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2024年12月31日前注册、转所在我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注册会计师及协会代管人员。

重点检查对象包括:2024年新注册及外省转入的注册会计师,2024年成为新设事务所合伙人(股东)的注册会计师,70周岁及以上的注册会计师,在2024年年检中发现弄虚作假的注册会计师,在2024年转所2次及以上的注册会计师,曾经存在挂名执业行为的注册会计师,2024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业惩戒的注册会计师。

二、年检内容

(一)资格合规性

1.基本信息。主要包括注册会计师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和手机号码等重点信息,确保其完整准确。

2.履行会员义务情况。主要包括接受继续教育情况和会费交纳情况。

3.是否存在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受到刑事处罚、依法被撤销注册或者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以及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等情况。

(二)执业行为规范性

1.是否专职执业。依据相关文件,结合社保参保证明、劳动合同(劳务协议)签订、个税缴纳证明或支付薪酬的银行账户记录、业务工作底稿等开展检查。

2.是否自行停止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满一年。

三、年检方式

2025年注册会计师年检通过注册会计师年检系统(以下简称年检系统)网上开展。同时,根据实际情况,针对重点检查对象进行一定比例的实地检查。年检数据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统一监管平台)2024年12月31日时点数据为准。统一由事务所登录“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年检申请,报送材料格式为PDF。

年检系统登录方式如下:

1.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https://cmis.cicpa.org.cn/。

2.统一监管平台: http://acc.mof.gov.cn/。

3.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微信小程序(仅供注册会计师登录)。注册会计师可通过扫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微信服务号二维码找回登录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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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系统微信服务号     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小程序


四、年检步骤

(一)自查阶段(4月14日-4月18日)

1.完成基本信息维护。各事务所须组织注册会计师登录统一监管平台,核实并及时更新或补充个人基本信息。自查前须核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中的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合伙人(股东)信息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中从业人员信息。

2.各事务所须认真自查,检查注册会计师是否存在不继续执业、受刑事处罚、已去世、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情况,如存在上述情况,务必提出申请予以注销或撤销注册。要把注册会计师是否专职执业、有无国家公职人员兼职挂名作为自查重点。

3.参加年检的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需签署“任职资格检查承诺书”,并对承诺事项的真实性负责。

(二)报审阶段(4月21日-6月6日)

自查结束后,事务所应在系统中报送如下材料PDF版:

1.附件1-7;其中附件6可更新“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后从系统中导出打印,数据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

    2.2025年4月事务所参保单位管理系统参保人员信息数据截图打印件或在册注册会计师的“参保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明细”。

3.所有重点检查对象须出具2024年业务报告的复印件(只提供报备页和签字页且不少于2份);若没有出具报告,请提供情况说明。70周岁及以上的注册会计师须提供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结果。

(三)审核阶段(6月6日-7月4日)

    依据《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第11、12条,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会计师暂缓检查:

1.不履行会员义务且情节严重的;

2.所在事务所在接受暂停执业处罚期间的;

3.本人在接受暂停执业处罚期间的。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会计师,不予通过检查:

1.依法被撤销注册,或者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

2.不在事务所专职执业的;

3.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4.受刑事处罚的;

5.自行停止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满1年的;

6.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的。

(四)公告阶段(8月)

公示结束后,年检结果将在甘肃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公告。

(五)总结阶段(9月)

总结任职资格检查情况并上报中注协,同时更新“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相关信息。

五、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协同,科学统筹。将行业常态化治理工作与2025年年检工作相结合,持续治理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等行为。对年检不合格的合伙人(股东),在撤销其注册资格后,及时在统一监管平台进行操作处理并与财政部门沟通,以便财政部门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期完成整改。对于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超出胜任能力执业等违法违规行为,移交财政部门处理。对于重点检查对象,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相结合,着重检查其报告签署等情况。

二是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省注协严格审查会计师事务所申报的检查材料,对于无故不参加年检、不履行会员义务的注册会计师,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行业惩戒并在协会网站予以公告;对于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注册会计师按照注册会计师无故未参加年检处理;发现注册会计师在检查中弄虚作假且情节严重的,视情况予以行业惩戒;对有法定注销、撤销注册情形的,进行注销、撤销注册处理;对于暂缓检查的注册会计师,予以跟踪,待暂缓事项结束后及时予以补检。

三是加强监督,公开透明。省注协设立并公布年检工作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年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检查程序和结果完全透明公开。中注协已优化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相关功能,对于2022年以后的注册会计师年检结果,将在公共查询栏目呈现,以便注册会计师年检信息接受公众监督和查询。

年检举报电话:0931-8899896

邮箱:gsicpa0803@163.com

资料报送联系人:高瑜,电话:0931-8899796

 

附件:1.2025年任职资格检查自查报告

    2.事务所基本情况统计表(表样)

    3.2024年内事务所信息变更情况表(表样)

    4.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承诺书(表样)

   5.2025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自查汇总表(表样)

    6.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统计汇总表(表样)

    7.不参加2025年检人员统计表(表样)

 

 

甘肃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5年4月14日

 

甘会协〔2025〕15号_附件:2025年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报送材料.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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