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评协[2016]5号
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关于上报2016年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有关数据的通知》(中评协[2016]12号)文件精神,我省将开展2016年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评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综合评价年度为2015基准日2015年12月31日。资产评估机构应高度重视综合评价工作,请于3月31日之前,将填写好的《与评估机构相关联业务收入统计表》(附件2);《人才培养得分统计表》(附件3);《行业贡献得分统计表(地方协会部分)》(附件4);《行业贡献得分统计表(中评协部分)》(附件5);《执业质量减分统计表》(附件6)一式两份(并连同电子版)上报给省评协,对需要省评协证明的行业贡献,应当提前取得书面证明文件,一并上报。
二、《与评估机构相关联业务收入统计表》(附件2)与评估机构相关联业务收入以与评估机构相关联机构的审计报告数据为准,并附上相应审计报告。
三、省评协在各资产评估机构上报材料的基础上,进行审核和汇总后,进行综合评级。
联系人:张莉
联系电话:0931-8899903
邮箱:873171620@qq.com
附件:
1、《与评估机构相关联业务收入统计表》(附件2);
2、《人才培养得分统计表》(附件3);
3、《行业贡献得分统计表(地方协会部分)》(附件4);
4、《行业贡献得分统计表(中评协部分)》(附件5);
5、《执业质量减分统计表》(附件6)
甘肃省资产评估协会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