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会行团[2012]14号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甘肃分所:
你单位《关于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甘肃分所成立青年工作小组的报告》收悉。为探索新形势下开展共青团工作的新机制和新方式,经行业团委研究决定,同意成立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甘肃分所青年工作小组,代替行使团组织职责,协助党支部做好青年的引导、服务工作。组长由强红懿同志担任,韩倩同志为宣传委员,肖晓同志为组织委员。
特此批复。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主题词:事务所 青年小组 成立 批复
抄 报: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党委 团省委 省直机关团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