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财政局党组织,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党支部:
为迎接党的十八大,总结行业创先争优活动,选树典型、推动行业工作,根据甘肃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做好“双优一文明”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省直工发电〔2012〕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拟在“七一”前夕,对行业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和文明单位进行表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主题
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全行业各党组织和共产党员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甘肃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和文明单位,为行业从业人员树立了学习榜样。为弘扬先进,树立典型,不断推进党的先进性建设,进一步激励和动员行业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和从业人员积极进取,我们将对在推进行业“双优一文明”和创先争优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5个先进事务所党支部、2家市州行业党组织、1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0名优秀共产党员、5名支持行业党建工作的股东(合伙人)和5家文明单位予以表彰,在行业内形成“树先进、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超先进”的良好氛围。
二、评选表彰范围
本次评选表彰主要考虑行业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以来取得突出成绩或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
1、先进行业党组织的评选范围是各市州行业党组织。
2、先进事务所党组织的评选范围是各事务所党组织(含联合党支部)。
3、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范围一般是组织关系在行业内的党务工作者。
4、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范围一般是组织关系在行业内的中共正式党员。
5、支持行业党建工作的股东(合伙人)的评选范围是党建工作和创先争优活动有效开展、成绩突出,且为非党员股东(合伙人)。
6、文明单位的评选范围是全省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
三、主要依据和基本条件
(一)先进事务所党支部
1.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
2.领导班子好。党支部支委委员积极参与创先争优活动,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构成中有管理层成员。
3.党员队伍好。党员组织关系顺畅,素质优良,有较强党员意识,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成为思想“播种机”、执业“领头羊”、发展“火车头”,数量结构合理,“双培”工程成效明显。
4.工作机制好。内部治理规范,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有序,党组织隶属关系顺畅,活动开展丰富多彩,宣传工作有声有色。
5.工作业绩好。业务平稳较快发展,执业质量较高,诚信和谐文化氛围浓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事迹突出。
6.各方反映好。党组织在合伙人(股东)和员工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积极形象,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在社会、同行和客户中有良好口碑。
7.事务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
本人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纪律处分或行业惩戒。优秀党务工作者要做到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党务工作,工作能力突出,党性强、作风正,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等重大工作任务中表现突出、成绩明显等;优秀共产党员要做到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等。
(三)文明单位
1.素质优秀。努力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党员职工,加强党员职工科技、文化、法律和业务等知识的培养教育,不断提高党员职工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和机关思想政治工作;严格要求、严格管理,无软弱涣散的党组织,无违法乱纪的人和事;集体观念强,团结和谐,互相配合,单位形象良好。
2.作风优良。党员职工有较强的宗旨意识和服务理念,勤政为民,秉公办事,勤俭节约,热情周到;贯彻落实中央各项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及时、迅速,积极、正确履行职责,各项工作协调推进。
3.服务优质。努力为全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服务,岗位职责明确,工作有序、有效,形成良好的工作秩序;推进党务公开,普遍建立起工作规范,做到各项工作高标准、严要求,切实增强质量意识,形成争创一流业绩的氛围。
4.环境优美。工作环境干净卫生,整洁优美;必备的工作设施齐全,管理有序;积极开展职工文体活动,丰富职工生活,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以机关和谐促进社会和谐。
四、评选表彰程序
1、各事务所及党支部进行评选。要求各党支部精心组织评选出一个工作实绩好、党员群众公认度高的单位或个人(先进党组织或文明单位或一名优秀党务工作者或优秀共产党员),于6月10日前上报并提交《行业先进事务所党支部推荐表》(附件1)、《市州行业先进党组织推荐表》(附件2)、《行业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附件3)、《行业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附件4)、《支持行业党建工作的股东(合伙人)登记表》(附件5)、《文明单位登记表》(附件6),并将先进事迹书面材料(2000字以内)及电子版统一报行业党委办公室。
2、行业党委在各党支部推荐材料的基础上,研究确定表彰名单,并在协会网站进行公示。
3、行业党委会议研究确定,进行表彰。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翔
电话(传真):0931-8899916 邮箱:weither@126.com
附件:1、《行业先进事务所党支部推荐表》
2、《市州行业先进党组织推荐表》
3、《行业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
4、《行业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
5、《支持行业党建工作的股东(合伙人)登记表》
6、《文明单位登记表》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抄报: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党委 省直机关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