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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08   来源:甘肃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部门:甘肃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浏览次数:950

甘财监[2015]16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会协〔201139号)、《注册会计师行业“国际化建设年”主题活动实施方案》(会行党〔20152号)精神和《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15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1517号)要求,省财政厅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度全省非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旨在提高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推动诚信建设、增强社会公众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信心、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通过开展年度执业质量检查工作,与“国际化建设年”活动方案要求的执业准则对标提升活动相结合,落实事务所执业质量主体责任,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查处违纪违规问题,教育和警示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谨慎执业,不断提高全行业的执业水平。

二、检查对象

    按照财政部对非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自查覆盖面要达到100%,重点检查要五年轮查一遍的要求,全省会计师事务所(含外地事务所甘肃分所)都要进行自查,同时重点检查比例不低于事务所总数的20%。重点检查对象主要是近五年内未接受过执业质量检查的事务所、新设立和新合并的事务所、受到投诉举报的事务所、执业能力与承办业务数量严重失调以及自查走过场的事务所等。

    对近五年执业质量检查中受到处理处罚和发现问题较多的事务所,组织“回头看”,对执业质量及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抽查,督促事务所进行整改、规范执业行为、切实提高执业质量。 

三、检查内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重点检查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审计准则的情况。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否严格遵循质量控制准则的要求,建立并完善质量控制制度,这些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二)是否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审计规程,审计规程是否充分体现了风险导向审计理念。重点关注重大审计程序的实施是否到位,重要审计证据的搜集是否充分适当,重要审计结论的形成是否恰当。是否在充分实施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的基础上,形成恰当的审计结论,出具审计报告。

(三)注册会计师是否存在违反独立性原则的行为,是否保持应有的独立性以及专业胜任能力。

(四)所承接的业务客户规模与会计师事务所规模是否适应。

(五)是否按照规定编制并保存审计工作底稿。

(六)对会计师事务所设立条件、业务报备、业务收费、内部管理、会计信息等方面也要进行全面检查。

会计师事务所业务项目检查范围主要是2014年以来所出具的各种业务报告,必要时可延伸到以前年度。

四、检查方式和方法

(一)检查分为自查和重点检查两个阶段。各会计师事务所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应对照上述检查内容组织专人进行自查,并整理好业务档案和事务所内部管理等有关资料,于2015620日前提交自查报告(纸质和电子版,自查报告参考模板详见附件,省注协网站下载www.gsicpa.net)。自查结束后,省财政厅将组织检查组开展重点检查,重点检查7月初开始,10月底之前结束。

(二)省财政厅将根据近五年的检查情况并结合事务所自查情况,确定今年重点检查事务所名单,通过省财政厅和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向社会公示被检查会计师事务所名单及检查目的、内容,并于检查开始前3个工作日向被查单位下发检查通知书。

(三)重点检查采取集中检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组对事务所送审资料进行集中审查,形成检查意见后,到事务所现场交换意见,根据检查意见和事务所反馈意见形成检查报告。检查采取听取汇报、询问、观察、笔录、复印、核对、分析性复核、审查工作底稿、审阅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制度、查验有关文件资料,以及延伸检查部分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等方法。

(四)重点检查结束后,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总结,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省财政厅将根据不同情况,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对检查情况进行公告。

五、检查工作要求

(一)各会计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把关,按时完成本所的自查工作。根据自查结果,要重新分析和评估事务所的外部环境及风险程度,及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逐一落实规范化措施,确保事务所承接的各种业务,均按规范的要求执行,并保证自查报告和相关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确定为重点检查的会计师事务所应积极配合财政部门的检查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回避、推迟或拒绝检查。

(二)为加强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省财政厅监督检查局和省注协、省财政厅会计处联合成立201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协调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全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的各项工作。

联系单位: 甘肃省财政厅财政监督检查局,联系人:安雪,联系电话:0931-8899808

甘肃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联系人:魏晓艳,联系电话:0931-8899908,电子信箱: 267269579@qq.com

 

附件:会计师事务所2015年度执业质量检查自查报告(参考模板)

 

 

 

                             甘肃省财政厅

  20156月5日

 

附件

XX会计师事务所2015年度执业质量检查

自查报告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的通知》(甘财监〔2015XX号)要求,本所组织有关人员对执业质量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事务所成立时间及历史沿革

XXX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事务所)于XXXXXXX日成立,注册资本XX万元,法定代表人为XXX

[简述事务所历史沿革,至少应包括近五年更名以及合并分立情况等。]

[简述事务所分支机构情况,至少应包括成立时间或加入本事务所时间、地址、设立方式、分所负责人、被检查年度业务收入以及重要组成分所的历史沿革等。]

(二)事务所的运行管理

[简述事务所的重大决策是如何做出的。事务所日常的各项工作是哪些人/部门、通过何种方式管理的。]

范例:本事务所的日常经营管理主要由XX负责,XX分管XX, ……20XX年主任会计师因XXX原因,……变更为……,合伙人(股东)…………原因退出,变更为……

本事务所设立了办公室、财务部、……。办公室的主要负责XX,财务部主要负责XX……

本事务所共有XX个业务小组,分别在XX办公执业,其中:XX组主要负责XX的业务,由合伙人XX负责管理;……

(三)人员规模及其构成

[简述总分所情况]

范例:截至2015531,本事务所共有员工XX人,其中:注册会计师XX人(占总人数的XX%),通过考试取得注册会计师资质XX人。

注册会计师中大专学历XX人,本科学历XX人,硕士学历XX人,博士学历XX人,其他学历XX人。年龄在40岁以下的注册会计师XX人,65岁以上的注册会计师XX人。

(四)业务规模及其构成

[简述事务所业务情况,包括事务所被检查年度跨省执业情况以及与其他事务所合作开展业务的情况。]

范例:本事务所2014年度业务收入为人民币XX万元,其中:年度审计业务XX万元、验资业务XX万元、其他鉴证类业务XX万元,其他服务类业务XX万元。其他鉴证类业务主要是XX业务,其他服务类业务主要是XX业务。

2014年度,本事务所共出具报告XX份,其中:年度审计报告XX份、验资报告XX份、其他鉴证类报告XX份,其他服务类报告XX份。

20151-5月,本事务所业务收入为人民币XX万元,其中:年度审计业务XX万元、验资业务XX万元、其他鉴证类业务XX万元,其他服务类业务XX万元。其他鉴证类业务主要是XX业务,其他服务类业务主要是XX业务。

20151-5月,本事务所共出具报告XX份,其中:年度审计报告XX份、验资报告XX份、其他鉴证类报告XX份,其他服务类报告XX份。

本事务所主要业务为XX2014年收费最高的前五名客户是XX,收入XX万元,占全部收入的X%。收费前五名客户中,国有企业X家,外商投资企业X家,……

20151-5月收入最高的前五名客户是XX,收入XX万元,占全部收入的X%。收费前五名客户中,国有企业X家,外商投资企业X家,……

(五)合伙人情况

本事务所由XX名自然人以XX方式出资设立,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年龄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职责

执业资格情况

1

 

 

 

 

 

 

2

 

 

 

 

 

 

3

 

 

 

 

 

 

4

 

 

 

 

 

 

5

 

 

 

 

 

 

……

 

 

 

 

 

 

*分别列明合伙人在总、分所的职责

 [简述近五年事务所股东/合伙人变更情况]

(六)事务所资质

[简述事务所具有的从事某项专业服务的资质。]

本事务所具有XX办法的从事XX业务的资质……

(七)共同控制下的其他实体

[简述共同控制下的税务师事务所、评估师事务所、工程造价公司以及咨询公司等其他实体的成立时间及历史沿革、人员规模及其构成、业务规模及其构成、注册资本和股权结构以及所取得的相关资质等。]

(八)其他

[简述事务所近五年接受证监会/证监局、财政部/财政厅等相关政府机构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或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检查的情况,以及近五年本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受到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行业惩戒等。]

二、事务所自查概况

[主要包括:自查时间、自查标准、自查范围、自查方法、自查数量、自查人员及分工、自查结果等。其中,自查范围包括质量控制体系检查和业务项目质量检查。质量控制体系检查,涉及制度设计与执行两个方面。业务项目检查范围应报告事务所自2014112015531期间出具的各类鉴证业务报告。此外,还需包括以前年度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三、对事务所执业质量的整体评价

[主要包括:事务所在质量控制体系的设计与执行方面存在哪些关键控制点与风险点,存在哪些重大(要)的缺陷与不足;事务所的整体业务质量存在哪些主要问题;在长期的执业实践中,事务所在质量控制与风险管理方面积累和形成了哪些先进理念、有益做法与成功经验。]

四、事务所质量控制体系自查情况

[首先,简述事务所是否建立了与下述各项质量控制要素相关的制度或程序;其次,简述与质量控制相关的各项制度或程序是如何执行的以及在被检查年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一)质量控制环境

[简述事务所经营与管理上的特点、质量控制工作与风险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事务所的财务管理情况以及事务所信息系统(如有)。]

(二)对业务质量承担的领导责任

[简述主任会计师(首席合伙人)或类似职位人员对业务质量承担最终领导责任的情况。]

(三)合伙人机制 

[简述合伙人职责分工以及合伙人薪酬分配(比如:薪酬的计算与发放以及合伙人利润分配机制等)。]

(四)客户关系与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

[简述事务所业务约定书的签订、审批流程。]

(五)人力资源 

[简述事务所的职级体系、员工的薪酬构成,培训工作的开展情况等。]

(六)业务执行 

[简述业务项目复核流程;业务报告签发流程;公章的使用与管理;业务工作底稿的管理。]

(七)监控

[简述被检查年度事务所的监控工作。]

(八)职业道德

[简述事务所被检查年度对执业人员遵循职业道德的监控情况和事务所收费情况。]

五、业务项目自查情况

[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样本的选择情况;项目概况;执行的审计程序是否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否充分、适当;形成的审计结论是否合理;出具的审计报告是否适当;存在的主要问题等。应重点关注下列内容:一是业务执行过程中是否贯彻风险导向审计理念,是否根据企业现状评估审计风险,是否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计划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二是对重大的交易、账户余额及列报,以及有关关联方交易、持续经营、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债务重组等特定事项,实施的审计程序是否到位,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否充分、适当。]

六、自纠措施

[主要包括:一是事务所自查自纠的方式、内容等情况;二是自查自纠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质量控制体系和项目质量两个方面;三是自查结果的处理和传达,以及准备采取的后续改进措施]

范例: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事务所拟采取的整改措施如下:

(一)制度/程序设计方面的自纠

 计划于2015XX月,建立XXXX制度,由XXX部门或者XXX负责等。

(二)制度/程序执行方面的自纠

范例: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事务所拟采取的整改措施如下:

完善质量控制制度、强化相关业务培训、增强专业技术力量等。

(三)项目执行中存在问题的自纠

范例: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事务所拟采取的整改措施如下:

1.…………

2.…………

 

   

                      主任会计师(签名)

                      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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