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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会协[2012]13号--关于实施《甘肃省会计师事务所 资产评估机构业务防伪报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4-05   来源:甘肃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部门:甘肃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浏览次数:2486

 

关于实施《甘肃省会计师事务所 资产评估机构业务防伪报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甘会协[2012]13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为规范我省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执业行为,推进行业诚信建设,加强行业自律,根据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国资委、人行兰州中心支行《关于对全省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的业务报告实施防伪报备的通知》(甘财办[2011]23号)文件精神,结合近期防伪报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规范防伪报备工作,我会制定了《甘肃省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业务防伪报备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
附件:甘肃省会计师事务所 资产评估机构业务防伪报备管理暂行办法
甘肃省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报备及防伪验证码管理办法.docx
文件类型: .doc 71cc46642616a3bed0b6b40790ad9a5d.doc (38.00 KB)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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